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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化聯合交流與商業合作(澳門)促進會正式在澳门特区政府注册成立

发布时间 2020-07-07

热烈庆祝本会总监委主席曾崇洲创立的

世界文化聯合交流與商業合作(澳門)促進會

正式在澳门特区政府注册成立

 


第 二 公 證 署

證 明 書

世界文化聯合交流與商業合作

(澳門)促進會

為着公佈之目的,茲證明,透過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簽署的經認證文書設立了上述社團,其宗旨及住所均載於附件的章程內。該社團的設立文件和章程已存檔於本署2019/ASS/M5檔案組內,編號為300。

世界文化聯合交流與商業合作

(澳門)促進會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

“世界文化聯合交流與商業合作(澳門)促進會”,

英文名稱為“World Culture Joint Exchange and Business Cooperation (Macau) Promotion Association”。

第二條——本會是一個非牟利的社團,會址設於澳門黑沙環百利新村第二座12樓I。

第三條——本會宗旨:助富扶貧、熱愛國家、關心社會、服務群體、造福民眾,弘揚中華傳統文化,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積極參與公益活動,嚴格遵守國家及特區法律,嚴禁一切違法活動,切實做到以“三利”(利國、利民、利己)、“三合”(合法、合情、合理)為主的原則拓展會務工作,聯系各地愛好中華傳統文化,養生、天文、地理、古文歷史及軍事謀略的人士,共同探討研究人的生命科學、國學以及諸子百家學說和宗教文化等智謀韜略處世哲學,以歷史及現代科學為論據,發揚本會學說,開發智力,科學養生。維護大眾權利及會員福利,舉辦各種國際性的慈善公益、養生保健、經貿論壇、旅遊康樂、宗教文化及傳統文化等活動,為促進世界各地的經濟繁榮,創造和諧社會而盡心盡力努力奮鬥。

第二章

組織

第四條——本會設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秘書處及各部門、各委員會、各聯絡處。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及各部門、各委員會當中的主要成員是在會員大會上由無記名投票選舉形式產生,並以絕對多數票通過決議,任期二年,並可連選連任。候選名單由主要創辦人與理事會及監事會共同制定。

第五條——會員大會由創辦人、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代表組成,設一名主席,三名副主席和三名秘書。會員大會職權為修改及通過會章,制定會務方針,通過會務、財務報告,選舉正副主席、秘書及理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等架構。

第六條——理事會是本會的最高執行機關,負責日常的會務管理(社會、行政、財務、紀律管理)。由一名理事長、三名副理事長、三名秘書、二名財務及四名理事組成,理事會的成員永遠是單數,並可連選連任。

第七條——監事會負責查核本會帳目。設一名監事長,三名副監事長、二名秘書和五名監事,監事會的成員永遠是單數,並可連選連任。

第三章

會員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團體會員派一名代表出席參加本會的會員大會,根據章程選舉或被選舉進入領導架構。

第九條——本會可接受世界各地愛好中華傳統文化、易經文化、宗教文化、等各種文化及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人士、團體加入成為會員或團體會員。所有對本會感興趣的各界人士及團體只要接受本會章程,繳納入會基金及會費,經本會理事會討論通過,即可成為會員或團體會員。

第十條——會員要維護本會的聲譽;促進本會的進步和發展;遵守章程的規定;遵守領導機關的決議;依期繳交會費的義務。

第四章

會議

第十一條——會員大會每年三月份召開一次大會,或在特殊情況下由五分之一的會員提出要求,大會之召集須最少提前八日以掛號信方式為之,或最少提前八日透過簽收之方式為之,召集書內應指出會議之日期、時間、地點和議程。會員大會選出新一屆理事會成員,名單要報身份證明局備案,大會如需解散法人或延長法人存續期之決議,須獲全體社員四分之三之贊同票。

第十二條——理事會會議每月定期召開一次,商討理事會工作。

第十三條——本會主要財政來源是入會基金、會費、補助及贊助,本會經費應該和其收入平衡。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本會章程解釋權屬會員大會。

第十五條——本會會員應自覺嚴格遵守國家及特區法律,嚴禁一切違法活動,倘本會會員有觸犯此規則及本會章程者,以及破壞本會聲譽的言行者,經理事會議決,開除會籍並公布於世。

第十六條——本會為執行以上第十五條的章程法則,監督所有會員的行為,維護本會的聲譽及會規,由監事會專門負責監督所有會員的行為、品德及其他機構的運作,維護本會的聲譽,執行本會的會規。

第十七條——本章程若有未盡善之處,由會員大會以四分之三贊同票通過修訂。

第十八條——本會使用以下圖案作為會徽。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於第二公證署

一等助理員 Graciete Margarida Anok da Silva Pedruco Chang

 

 

以上是世界文化联合交流与商业合作(澳门)促进会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刊登的公报

以上是世界文化联合交流与商业合作(澳门)促进会

澳门身份证明局的登记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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